公司相关声明:
一、承诺书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书
本机构(单位)就提交的资质认定审批事项自我声明公开承诺如下:
(一)本机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达到自我声明公开承诺的明示要求。
(二)本机构(单位)对自我声明事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机构(单位)如以欺骗、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明等不正当手段申报自我声明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处罚,依法接受撤销行政许可,注销资质认定证书,并在3年内不再申请资质认定。
(四)本机构如存在自我声明严重不符合资质认定发证条件要求的或自我声明内容有弄虚作假、欺骗行为的,从自我声明申报日起至整改完成期间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一律作废,向委托单位逐一收回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五)本机构(单位)如存在有不诚信问题,将自愿接受被纳入检验机构不诚信记录名单。
自我声明承诺单位:杭州谱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8日
二、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1、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权利。保证公司的检验检测活动不受任何行政、财务及其他方面不正当的压力及影响,杜绝单位内外领导和部门不恰当地干预检验检测活动。保证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准确的服务。
2、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检验检测活动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我们保证检验检测结果均具有良好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并承诺承担由公司开展的检测活动所带来的相应义务和责任。
3、承诺并要求公司各个职能部门要对检测工作给予大力配合和支持,在人力资源,能源保证,物资采购,设施修缮,交通运输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以保持和发展检测能力。
4、公司承诺为客户的技术信息和检测结果保守秘密,对客户提供的各类原料、器材、设施的设计原理、图纸、技术条件等各种资料严格保密,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5、公司要求员工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禁止员工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公司技术能力、判断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在本公司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在其它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同类的检验检测工作。
6、检测报告全部或部分复制、私自转让、盗用、冒用、涂改或以其他形式篡改,均属无效,且本公司将追究上述行为的法律责任。
7、除非相关政府部门、法律或法院要求,否则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公司无须并无义务到法院对相关结果作证。若检测结果被不当使用,本公司将保留撤回检测结果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他适当额外赔偿。委托单位对报告数据如有异议,可在报告完成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测申请。
8、客户/委托方对样品的代表性和所提供的样品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由于客户/委托方自身的错误、疏忽或违约造成服务无法完成或其它损失,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适当额外赔偿。
9、本公司从未授权任何一方或个人作为本公司进行市场拓展的关联方,一切传送文件以本公司管理制度之受控制度执行方可有效。
10、本公司可以将全部或部分服务委派给代理人或分包方,客户/委托方授权给本公司,使本公司有权向代理人或分包方透露相关客户信息,以便更好的完成服务。
声明单位:杭州谱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8日